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515154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中意一路676号天美大厦904
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湘潭经开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NCY-2020-FWXT-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0]015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CY-2020-FWXT-02
4、采购项目预算:158030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
C200303 | 湘潭经开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 一、项目概况:为确保全区档案和数据的科学、规范、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效率。急需对2019年和2020年接收的文书、合同、科技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数字化扫描。 二、服务内容:1、档案整理加工:含鉴定、盖章、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录、档案盒、装档案盒(牛皮纸质);2、数字化扫描:含大图扫描、坚定、盖章、排列、编号、编目录、装档案盒(牛皮纸质)。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度十二月份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成交单价结算(结算价格=实际发生数量*档案类别固定单价)。成交单价以签订合同单价为准,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甲方付款前,乙方应该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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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1.2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核实;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731-523793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83号芙蓉公馆1211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319561981/0731-8515154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